官宣来了!6个月缓冲期 内蒙古发布实施国六a公告

日前,内蒙古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轻型汽车开始实施国六a的排放标准。

6个月缓冲期 内蒙古发布实施国六a公告-图1

6个月缓冲期 内蒙古发布实施国六a公告-图2

文中称,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的车辆,可以在2020年1月1日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逾期不再办理。缓冲期为半年。

重点区域包括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市。轻型汽车指的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N1类车,包括载客和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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