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皮卡全面解禁指日可待

中国政府网10月2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称《方案》),明确了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共三方面21项具体举措。其中,在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相关具体措施中明确提出,延长允许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国务院发文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皮卡全面解禁指日可待-图1

国务院发文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皮卡全面解禁指日可待-图2

这是继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及5月31日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来,国务院第三次在全国性大政方针中提及“皮卡解禁”相关事宜,政策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皮卡行业发展获得空前的利好机会。并且,本次国务院发文中的用词为“推动”和“取消”,相比此前发文中的“研究”、“精细化管理”更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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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的改变,说明从国家层面已经深刻意识到了皮卡解禁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幸福感和促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明确了交通管理改革需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截至目前,除港澳台外全国将近34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中,已有75%全面放开皮卡限行或本就不限行皮卡,7%的城市放宽皮卡进城限制。22座省会城市和5座自治区首府中,已有23座城市放宽皮卡限行或全面不限行。四座直辖市中,天津、重庆、上海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皮卡限制,成为大城市皮卡解禁的重要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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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方案的发布,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国破除皮卡等货车的通行限制,全面解禁指日可待。同时,由国务院要求、公安部牵头,也可以更好的实现全国政策的协调统一,避免消除旧矛盾,制造新问题。对于货车管理的“放管服”举措是近年来公安交管深化改革的重点,但一般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使得各地区间政策指定标准和执行力度存在差异,影响了全国统筹深化改革的统一度。

《方案》将原本的建议上升为任务安排,可以更好的破除长久以来各地区、各地域间对于货车管理管控的桎梏,推进货车管理更加人性化。货车作为维系社会生活运转的重要环节,不仅链接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也串联起社会经济发展的脉络,交通管理和城市治理不能谈“货”色变,要疏导、要运用、要善于抓主要矛盾。

皮卡作为货车类别中的特殊车型,更应受到合理对待。尤其自2019年行业升级至今,乘用化、高端化、智能化、多元化的皮卡行业发展新生态,已经开始让皮卡转变为多用途定位的大众化车型。这一根本性改革不仅成功激活了庞大的潜在消费需求,改变了消费者用车观念,更彻底激活了皮卡本应具备的用车潜力。

皮卡并不适合局限于货车或乘用车某一框架,作为跨界多功能汽车产品,皮卡横跨于生产和生活之间,通过不断发掘皮卡车型的衍生功能,对于解决长久以来的城市治理和货车限制矛盾,对于完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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